第二十八条?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须借读者,须经双方学校同意并由借读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借读,借读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二十九条?借读学生在借读学校不办理学籍。借读学生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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